發問日期 | 2008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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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內容 | 醫師你好 我95年9月罹患乳癌第三期,對化療的效果很好,目前除了服抗賀爾蒙藥外每月還有打停經的針,我是先化療再開刀記的醫生曾說開刀後的檢驗報告已看不到癌細胞了可是最近醫師又提到標靶治療說可以再降低復發率。我的問題是我如果決定施打賀癌平我會面臨的風險是什麼,施打前該做那些檢查來更確定有打的必要,最後想知道現在打跟復發後再打效果的差別。謝謝 |
回答醫師 | 謝瑞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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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日期 | 2008年05月13日 |
回答內容 | 1.先回答最後一個問題.在癌症沒有復發時使用藥物是要預防復發,一旦等復發以後在用時的目標就是減少腫瘤大小.兩者的目標不同. 2.是否要使用賀癌平要看腫瘤細胞是否有Her-2的過度表現.賀癌平在最近證實在Her-2的過度表現的患者可以減少乳癌手術後的復發. 3.施打時機是個考量,目前有的證據支持在手術後數個月至一年半間使用.超過時間再開始使用的療效不明. 4.施打賀癌平因有潛在心臟毒性需要特別注意心臟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