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 2013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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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內容 | 請問:對於6公分以上的胃腸道基質瘤可以由主治醫師申報,由健保局同意後使用。但滿一年後,是否就不可繼續使用,還是說可由主治醫師看如果使用情形良好,可以繼續申報,如獲健保局同意,仍可繼續使用? |
回答醫師 | 謝瑞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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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日期 | 2013年05月17日 |
回答內容 | 胃腸道基質瘤術後,做輔助性的標靶藥物Glivec治療 。健保的給付只給一年,這是有臨床證據根據 。但後來的醫學證據知道用3年的 Glivec比1年好。因健保局只給傅1年,繼續使用則需自費。 這是 健保局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