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2013年05月17日
問題內容
請問:對於6公分以上的胃腸道基質瘤可以由主治醫師申報,由健保局同意後使用。但滿一年後,是否就不可繼續使用,還是說可由主治醫師看如果使用情形良好,可以繼續申報,如獲健保局同意,仍可繼續使用?
回答醫師
謝瑞坤
回答日期
2013年05月17日
回答內容
胃腸道基質瘤術後,做輔助性的標靶藥物Glivec治療 。健保的給付只給一年,這是有臨床證據根據 。但後來的醫學證據知道用3年的 Glivec比1年好。因健保局只給傅1年,繼續使用則需自費。 這是 健保局規定。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