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2009年01月21日
問題內容
請問關於化療及標靶兩者若不考慮"經費"問題
究竟使用一般化療藥品(如鉑類)與標靶(如得舒緩
艾瑞莎)在NSCLC(特別是女性腺癌)是不是具有療效
上的差異?何者的療效較佳?醫師一般考慮使用化療
是不是基於CP值為主?又根據
http://www2.cch.org.tw/lungcancer/Iressa_med.htm
中指出使用過艾瑞莎無效後不得再使用得舒緩?
其考量為何?僅係健保政策病患仍得自費使用或係因藥物交互反應不適合縱使自費亦不建議再使用?
謝謝您的回答!
回答醫師
謝瑞坤
回答日期
2009年01月23日
回答內容
1.使用過Iressa失敗後再使用"得舒緩"治療有效的機會很低,因為作用機轉相同.
2.選擇使用化學治療或是標靶治療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比較方便的標靶治療並不是一定有效.在未有抽菸史的肺腺癌患者可能標靶治療的機會較大.更好的分辨方式是能有癌細胞的基因突變檢查的結果來做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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