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 2008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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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內容 | 爸爸因淋巴瘤進行化療,上星期做完第二次化療後(第二次化療才增加小紅莓),原先食慾已經很不好,化療後食慾更差,吃不下任何東西,醫生建議可以吃高熱量食物,如冰淇淋、布丁等,並提及可食用水果,可是住院醫生卻說水果不能吃,另護士也說不能吃冰的東西,讓我們實在無所適從,水果及冰淇淋到底可不可以食用?還有哪些食物不能吃?有什麼方法可治療食慾不振? |
回答醫師 | 謝瑞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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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日期 | 2008年10月23日 |
回答內容 | 腫瘤本身會產生細胞素(cytokine) ,食慾會變差。化學治療時,腫瘤細胞及正常細胞受破壞,產生更多的細胞素,因此化學治療剛過,食慾會變得更差。但食慾是暫時的,會再恢復(尤其腫瘤有療效時) 。化學治療時,建議吃清淡溫和的食物,太刺激的食物不要吃。冰淇淋、布丁皆可吃。水果可吃,但不要太硬或太酸。含冰塊可避免口腔乾燥,但太冰的東西會刺激口腔黏膜。食慾不振在化學治療過後一些時間會恢復,必要也可加些幫助胃腸蠕動或增加食慾的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