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 2015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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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內容 | 我的親人被醫生診斷為第四期的肺癌,預估存活期只有六個月,那麼我應該帶他尋求積極抗癌治療還是應該讓他接受安寧療護呢? |
回答醫師 | 謝瑞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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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日期 | 2006年05月15日 |
回答內容 | 此一問題正好點出了目前國內安寧病房收治病患的盲點。目前國內的安寧病房通常只收治生命預估不超過六個月而且也不再做積極抗癌治療的病患。這樣的原則遇上了上述的病患就有問題了,因為事實的真相是這個病人的未來仍有許多變數。例如他接受抗癌治療之後,腫瘤縮小或完全消失,那麼他可能活上好幾年;當然他也可能對抗癌治療無效、在治療過程中產生合併症或病情迅速惡化,那麼他就可能必須接受安寧療護來面對生命的終點。因此最好的方式便是找到既懂得抗癌治療又了解安寧療護的醫生來為病患做治療計劃,而不是拘泥於病房的名稱(癌症病房vs 安寧病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