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2010年06月28日
問題內容
我是97年5月被診斷出乳癌二期ER-PR-HER-2-之三陰性乳癌,手術後做了化療放療,日前即99年5月例行性追蹤時發現局部復發,經切片證實為ER+PR+HER-2-想請問醫師為何復發後陰陽會變,那麼我的治療方針是要以三陰性為主,還是後來的為主。且現在到底我是屬於三陰性的還是陽性的?
回答醫師
謝瑞坤
回答日期
2010年06月29日
回答內容
乳癌復發後有時會出現與原診斷不相同的腫瘤特質如荷爾蒙接受器或是Her-2表現等, 因為癌症是在持續變化的,即便是最早診斷為賀爾蒙接受器陽性時並不代表所有的癌細胞都是陽性.復發可能是原有的不同的一小群細胞復發所以有與原診斷不同的表現.治療時通常是依據最新的檢驗結果.目前是賀爾蒙接受器陽性所以可以使用抗荷爾蒙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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