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 201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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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內容 | 您好102年4-6月皮下突起物突然快速長大,經切片及各項檢查後為9.6× 6 × 5.5cm之惡性腫瘤(正子檢查結果無他處轉移)7/8施行廣泛性切除併背闊肌皮瓣重建併植皮手術,診斷為惡性纖維組織細胞瘤(MFH---Malignant Fibrous Histiocytoma)第三期,8/26開始放射治療(RT),共37次(總量約6600cGy),請教問題如下: 1.之前住院時會診血腫科,血腫科醫師曾表示,放射治療結束就進行6次化療(ifosphamide+epirubicin),態度讓人感覺積極且應該做化療才是正確的!但當放射治療結束後至血腫科求診,醫師卻表示,化療對MFH而言,只能提升10-20%的效果,要不要做請病人自己決定,如果要做,大概做3次即可,這讓原本決定要進行化療的我們,突然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為什麼醫師態度突然轉變?3次化療與6次化療效果有什麼不同?化療的效果真的只有10-20%嗎?我們到底該不該做化療? 2.如果不做化療,是否所有治療均已告一段落,日後如何追蹤檢查? 3.請教此病的復發率及5年存活率有多少? |
回答醫師 | 謝瑞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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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日期 | 2013年11月16日 |
回答內容 | 1.肢體的軟組織肉瘤是否要做手術後輔助化學治療並無定論 2. 影響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手術的範圍是否有完整的根除性手術而且也有足夠的未受影響邊緣組織,這部分可由手術記錄及與主刀醫師溝通 3.真的要做術後輔助藥物治療通常都是建議作六次較少是建議三次 4.追蹤只要為手術局部檢查以及肺部的檢查因為常轉至肺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