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2013年12月10日
問題內容
您好〜家中長輩於11月底診斷出罹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緊接著在醫院進行化療,醫師告知抗癌藥物施打程序為期兩週,第一週連續施打五天,休息兩天,再接著第二週一樣連續施打五天,兩週療程後視狀況是否抑制癌細胞....(使用藥物為Cytarabine賽得薩U)
但第一週施打三、四天後抽血檢驗,醫師表示無法抑制癌細胞,宣布第一次化療無效,需更換藥物"Vidaza",療程與第一次相同連續施打五天,休息兩天,再連續施打五天...
請教醫師....經暸解上述療程皆與一般化療程序不同,抗癌藥物一般多為連續施打7天,再視狀況而定,此醫院療程異於一般有何異處?
再者..經暸解...抗癌藥"Vidaza"已於今年1月通過健保給付,為何醫院還要家屬簽立藥物自費同意書(一天一劑,一劑費用1萬五千多元,兩個星期療程就需10劑)
以上問題煩請醫師幫忙解惑,謝謝!
回答醫師
謝瑞坤
回答日期
2013年12月12日
回答內容
1.Vidaza的使用有其給付規定而且要先申請才能使用
健保規定
Azacitidine(如Vidaza)(102/1/1)
1. 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高危險性病患: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RA with excess blasts, RAEB)、轉變中的頑固性貧血併有過量芽細胞(RAEB in transformation, RAEB-T)、及慢性骨髓單核細胞性白血病(chronic myelomonocytic leukemia, CMMoL)。
2. 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申請事前審查時必須確定病患無病情惡化至急性骨髓性白血病,即可繼續使用。

2.最好與主治醫師直接討論相關條文的適用性,依給付規定已至有急性期時並未給付
3.急性骨髓白血病的治療要考慮患者的年齡身體狀況以及白血病的一些特性決定,尋求第二意見最好有相關完整資料比較容易得到較實際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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