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問日期
2013年02月26日
問題內容
你好, 本人去年6月底因乳癌 2期做保留手術後放療做42次,再施打諾雷德肚皮針加口服泰莫西芬約兩個月不到. 因子宮壁增生到1.38CM, 血液腫瘤科醫生於去年11/12要我暫停泰莫西芬再觀察.今年元月中回婦科量子宮壁厚度1.24CM只少一點點,婦科見議長先做子宮擴張術刮除子宮內膜及之前看到的瘜肉, 1/23進行手術做病理檢驗後1/30回診看報告判定子宮內膜癌I期.醫生建議立即將子宮及卵巢摘除...因血液腫瘤科醫生告知沒有急迫性要我先不要做並說我已施打肚皮針已強迫更年期會逐漸迫使卵巢萎縮減少雌激素分泌應可緩合子宮內膜病灶. 另則2/18做骨盆腔MRI,2/19回婦科看報告已看不到病灶,醫生告知4月中在重做一般次子宮刮搔手術再次做一次病理檢驗. (1)我想知道如果之後報告仍然跟第一次一樣屬一期,一定只能摘除子宮一途嗎?如卵巢沒問題也要拿掉嗎?對於這樣的手術真能如醫師說的對治癒乳癌有加分?對於健康會有哪些不良影響? (2)如第二次報告沒有癌變, 應該做甚麼樣的後續追蹤預防?
(3)針對乳癌的治療,目前只施打諾雷德約6次,原停掉3個月的泰莫西芬是否可改其它不造成子宮增生的藥? 請建議! (ps有一種治療骨骼疏鬆的藥 RALOXIFENE 鈣穩膜衣錠說針對乳癌及子宮內膜增生有拮抗動情激素的效果又可改善骨骼疏鬆) 謝謝
回答醫師
謝瑞坤
回答日期
2013年02月27日
回答內容
短期使用泰莫西芬又加上諾雷德會引起子宮內膜癌極為罕見
第一最好是確定這個診斷,如果確定的話這個新生癌症與使用藥物有關的機會應該很小
最好考慮是一個同時發生的病變.其次要確定這個子宮內膜癌的期別.
第二次檢驗其實理論上並不會決定應該做的治療,第一期的癌症將子宮及卵巢摘除是標準的手術選擇.因為這樣就去除了卵巢的功能,也等於使用諾雷德的效果,理論上對乳癌有幫助.

卵巢拿掉後就如同停經,此時的藥物可改為Aromatase 抑制劑,如復汝納Femara等,再加上預防骨質酥鬆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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